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徽天说法

较量与对抗(五)

文字:[大][中][小] 2021/11/30     浏览次数:    


——律师代理民商案件的必备素质

 作者:郑德权

律师代理民商案件,要想赢得诉讼,必须具备大律师的素质。大律师正是比其他律师具备更多的素质,才使他比同行们看得更高,走的更远。良好的修养和丰富的实践才是造就大律师之路的捷径!

一、倾听

注意倾听面向说话者。听委托人倾诉,不直接打断委托人案情介绍。同他保持目光的亲密接触,同时配合标准的姿势和手势。无论你是坐着还是站着,与对方都要保持在对于双方都适宜的距离上。委托人只愿意与对自己案件关心并认真倾听的律师交往,而不愿意与对自己案件不感兴趣的大律师打交道。

在倾听对方说话的同时,还有需要努力避免:1、别提太多的问题。问题提的太多,容易造成对方思维混乱,精力难以集中。2、别走神。有的人听别人说话时,习惯考虑与谈话无关的事情,对方的话其实一句也没有听进去。3、别匆忙下结论。不少人喜欢对谈话的主题匆忙作出判断,这些匆忙判断,容易造成误判。

 

二、读卷

律师办案要有小学生做作业的认真,不能只凭经验先入为主,忽略案件基础材料的解读。这种习惯不好的,特别是入行10年以上的律师必须克服这种毛病才能进步。

要以一种存疑的心态,以眼睛的亮光读出字里行间的意思,不宜一页一页阅读,而是一字一字的默读!这种发自内心深处 的严谨慎重读卷术才是律师能力的标志。

细读案件其他材料,不能先入为主随意翻翻。具有这种办案能力,才能发现和提出完美的委托代理方案。

三、耐心

律师为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不但在案件办理提供法律服务,还有很大的任务是耐心帮助委托人度过心理上的不安时期,这需要律师耐心听取委托人的倾诉,还要耐心帮助委托人在心理上度过艰难时期。

律师像铁索桥上的扶手,没有的话委托人也可以过桥,但过桥时心情不一样,这一点也是法律服务的范围。所以律师法律服务不但是法律产品的服务,还有心理上安抚,所以律师代理民商事案件的耐心是与委托人沟通的重要环节。

四、心理

律师与医生有相同之处,都是帮助当事人解决困难。医生在肉体上帮助当事人解除痛苦,律师在心灵上帮当事人解除苦难。当事人有困难找到律师,在态度上律师应有同情心,以平等的态度帮助当事人设计解决方案,不应居高临下的说教,更不能以天真的激情把当事人引入歧途。律师与委托人要有心灵上共鸣,同喜同悲才能相互信任。

五、语气

1、对当事人语气要注意,要礼貌待人,讲话心平气和,律师不要讽刺挖苦,也不要冷言冷语,要耐心解释有关问题,谦恭地对待工作过程中所接触到的所有人。

2、律师与对方当事人语气也要注意。一般来讲,和谐办案的结果是调解结案,由于代理律师把握不好,与对方当事人、对方律师不能达成有效共识,而是争面子,比音量,人为制造许多不和谐音符,不利于事情解决。对于民商案件,尽可能通过调解方式解决。当然,律师基于解决问题的和谐办案,也许委托人不理解,这些律师也要注意。

3、律师与司法人员语气应不卑不亢,低头顺眉是为了工作,挺直腰杆才是英雄本色。

 

六、对手

律师办案应把握对方心理,在不见硝烟的内心世界斗智斗勇,为此,必须把握:

1、分析对手,研究对手,客观研判对方的案外基础情况

2、客观分析案情,把握证据,在法律上判断案件方向

3、为调解创造条件不是破坏条件。民商案件调解为主,能协商解决是最佳方案,当然也不能排除当事人之间已无可调和。

七、迅捷

迅捷处理法律事务。律师在确定委托代理关系后,应迅捷而精干地处理法律事务。民商案件答辩期限、举证期限、申请证人出庭等程序事项都有时间限制,不宜拖拉。对案件争点的把握,以及围绕案件争点的举证质证是硬功夫。精心准备庭审,都需要提前做好准备。迅捷显得十分重要,大律师应带着当事人往前跑,不宜让当事人在后面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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