徽天说法
——郑德权
较量与对抗(四)
——律师代理民商案件的开庭准备
民商诉讼案件启动后,律师必须精心谋划,准确把握,开庭前须精心准备。医生上手术台,辅助医生、麻醉师、护士长等早把手术的准备工作做好,但律师上法庭这些准备工作须亲力亲为。好比一个登台的演员只满足于记熟台词吗?那肯定不行,要一遍又一遍排练,直至确信演技能产生获得成功的效果,所以大律师出庭应当脱稿而辩,不宜照本宣科!要记住,你经办的每一件案件开庭,都会提高或降低你的声誉,为此,做好开庭的准备显得万分重要!一个流畅的开场(诉状或答辩)和简洁干练的举证及质证会直接影响法官对案情的初步判断,其实赢得案件的方法就在庭前的精心准备!
(一)原告
原告是与本案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所谓法律上利害关系就是权利义务关系。
认为自己的民事权益受到侵害,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提出诉讼,并引起了第一审民事诉讼程序发生的人称原告。
(二)被告
被原告提起民事诉讼,并由法院通知应诉的人称被告。
原告和被告在诉讼中是自然形成的,不是由审判人员主观认定的。
原告和被告在诉讼中处于相互对立的地位,一个人在同一诉讼中不能既是原告又是被告。原告和被告在诉讼中地位平等,可以互相转换。原告提起本诉,被告提起反诉,法院可以合并审理。
(三)请求权
对照最高法院案由规定,确定请求权很重要。让法官第一印象明确是什么类型什么事项争议。最高法院案由规定解释(上、下)二本书很详细,建议办案律师多看。案由规定解释是律师必备的工具书。
(四)管辖
确定不同级别的人民法院之间和相同级别的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权限和分工,有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对于级别管辖,在法院上下级之间一般通过内部指定函的形式明确。对于地域管辖,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也有专门规定。
(五)现场
律师办案要亲临现场,增加直感。作为律师代理案件必备程序,对于争议事项的把握,亲临现场是最好的方法,通过真切实感,从心底准确把握委托人的心态。这样,作为特别授权律师可以独自出庭并对案情熟练掌握,便于法庭庭审的顺利推进,尽量缩短法庭法官与实际争议事项的心理距离,从思维认识上说服法官对案件真相的进一步了解。
(六)事实证据
针对请求权的事实举证,证据的收集、整理和组织是考验律师的水平,好比医生的手术水平。这是100米赛跑,好体力立竿见影!
归纳案件事实的核心,明确案件的争议焦点,围绕案件争议焦点举证及质证并固定案件的争议事实,必须牢牢记住这一点并把注意力集中在这一刻!
(七)法律适用
支持请求权的法律依据很重要。必须找到支持请求权的核心法律条文、为了论证该核心条文,必须在最高法院民商案件审判指导中找相关的依据,还要在中国审判网找类似判例。这是深度说服法官的法宝!
在案件事实确定前,不要轻易地展示你的法规,当法官固定案件事实以后,可以简洁地指出应适用的法规,既不要大段引用,也不要重复啰嗦,只要指出适用法律名称及条文即可。
(八)大数据检索
互联网是律师办案的必备工具,中国裁判网将全国判决上网,尤其最高法院判决有方向性指导作用,律师办案应找出相似的类案判决,供法官参考。我国虽不是判例法国家,但最高法判例的说理及依据却对各级法院有指导意义。律师的这种检索,已成为律师办案的必备条件,这种检索的能力已成为律师素质的基本要求,对类案的归纳与分析已成就一大批案例型专家律师,且这种归纳与分析已成为说服法官的重要法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