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6年9月16日 星期三,欢迎光临本站 

徽天党建

把党支部建立在所上,争做律所党建工作的模范—在中共徽天所党支部揭牌仪式上发言

文字:[大][中][小] 2021/10/14     浏览次数:    

郑德权 安徽徽天律师事务所 今天

                                                           把党支部建立在所上,争做律所党建工作的模范

——在中共徽天所党支部揭牌仪式上发言

郑德权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事:

大家好!

今天是个好日子!意义很重大!——中共安徽徽天律师事务所支部委员会正式挂牌,市律协行业党委领导莅临现场并亲自揭牌。我和大家的心情一样,无比激动。在此,我要向长期以来一直给予我们指导和关心的律协行业领导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本人是一个有着30年党龄的老党员,对党的深情可以说是与生俱来的!我上中小学,享受的是义务教育,学费少得很;我读大学,国家发给助学金,吃饭够用;我读研究生有工资(那时工作后读研的带工资)。是党的恩情、人民的雨露,给了我今天的一切,对党和人民的感恩之情早已铭刻在内心深处。

 

 

 

19967月从安徽省司法厅辞职转为专职律师起,至今已有二十五个年头了。多年来我一直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把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作为自己的初心,以严谨真诚的态度和精益求精的业务水平作为自己的使命。

   目前,徽天所规模不断扩大,已有执业律师30人,所内党员律师数量不断增加,按照党章的规定,成立基层党支部、加强基层党建工作提上议事日程。

 

 

            在今天这个庄严的日子,就如何把徽天所的党建工作落到实处,我讲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把党支部建立在所上

大家观察就会发现,一些中小型律所有一个弱点,就是不重视党建,不抓业务学习。长此下去,律所的规模必将越来越小。很多大所共有的一个优点就是重视党建,抓业务培训,其规模自然越来越大。只有政治建所,把党支部建立在所上,充分发挥党支部的坚强领导作用,依靠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动,才能推动律所业务向纵深发展。

律所做大容易做强难。要想做强,要靠大家的共同努力,特别是前线、一线要强。青年律师在一线敢冲、敢做、敢说,那才叫强。同时,中层也要硬,业务过硬才能作为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优先考虑由党员律师担任,以更好地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有了党支部,就必须发挥党的领导作用。党支部就是一个坚强的核心。有了这个坚强的核心,就能正确引领全所的同志,把律所各项工作做好,把徽天所推向新的高度。为此,党员律师必须坚定信念,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二、抓党建促业务

成立党支部和党建工作室,只是律师党建工作的开始。更重要的,是要把党建工作落到实处,以党建工作,促进业务发展,积极探索律所党建工作的新模式,争做律所党建工作的模范。

律所团队建设的水平高低,决定了律所办案水平的高低。团队建设只有以党员律师为核心,才能促进团队的整体发展。党员律师必须成为业务标杆才能发挥示范作用,业务上精益求精才能把服务做到极致。

按照党中央的要求和习近平总书记的号召,我们全体党员要开展学理论、学党章、学党史“三学”活动。律师党员不但要在思想上入党,更要在行动上入党,绝不能徒有虚名。每位党员只有不断地加强思想上的培训和学习,才能更好地理解党的理论和政策,更好地团结在党的周围,在各自的岗位上发挥引领作用。

三、攻坚克难同向同心

徽天所党建工作虽然迟,但起点高,热情大。我们不搞形式主义,不能认为成立了党支部、建立了党建工作室就算完成任务了。我们也不搞空谈主义,要实实在在地开展有意义的活动,不搞假模假式的参观游览,发图片走过场的应付。我在这里强调:党支部工作没做好,主要责任在支部书记。党员工作没做好,主要责任在党员自己。所有的缺点,不能向外找原因,必须向内找自身存在的问题!

徽天所作为本土律所,规模还不大,但发展势头可喜,目前六安分所正在报批,上海分所已在筹办。在市律协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我们把党支部建在所上,徽天所的每一位成员有信心、有能力,攻坚克难,同向同心。徽天所在扩大自身规模的同时,更要不断壮大党员队伍,力争成为党建工作模范所!

                                         202193

 

 

 

 

作者:郑德权,男,汉族,1965年2月出生,安徽肥东县人,1986年安徽大学法学院法学学士,1991年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民事诉讼法学硕士。现任中共安徽徽天律师事务所支部委员会书记、安徽徽天律师事务所主任、安徽省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和安徽省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理事。多年前做过大学老师、省直机关公务员和公证员、合肥市律师协会副会长。25年前从事专职律师以来,追求理论与实践的紧密结合,力争把复杂案件简单化。坚持学习钻研,只求把现有的个案做好做实做细。曾在法学类报刊杂志发表业务文章150余篇,出版专著4部,办理疑难复杂个案400余件。微信号:19855108941

 

 


返回上一步
打印此页
0551-62828034 , 18096401098
浏览手机站
微信二维码